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系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阶段有关事项提示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次数:4146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现就我系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 考生调档、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等工作自528日起开展,届时将寄发相关的函件。

2.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者,非定向就业考生按要求完成政审、调档工作,定向就业考生完成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事项,之后方开展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计划于6月中旬开始。

3. 为保证考生能够按时收悉寄出函件和录取通知书,避免退回,请准确提供档案地址及通讯地址,地址应具体到路名和门牌号。

* 2021年统考考生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尽快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项目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在“通讯地址确认”中确认通讯地址和档案地址,相关地址的确认截止时间为527日中午12:00

* 2021年推免生通讯地址如有变动,请于52824:00以“***(姓名)同学通讯地址变更”为主题发送邮件至clx_gs@fudan.edu.cn ,未更改地址的将根据考生之前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地址发送相关函件。

4. 调档函件发送地址格式如下:

“档案所在单位”、“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和“档案所在单位邮政编码”为寄送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函的地址。地址必须写完整,按以下格式:

(A)应届生必须在地址中写明:XXXXXXXXXX大学XX学院(系)XX办公室,如:党委办公室、学工组等。

(B)非应届生必须在地址中写明:XXXXXXXX号档案单位的名称和人事部门的名称。如果档案在人才市场,需要自己去办理,可在“档案所在单位”填写人才市场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和“档案所在单位邮政编码”填写自己的通讯地址和邮编。

5. 录取通知书发送地址(可选择学校或家庭地址)格式如下:

“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为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地址。地址必须写详细完整,按以下格式:

(A)学校或单位地址XXXXXXXXXX大学XX学院(系)XX班级(或信箱或寝室楼楼宇房间号)。

(B)家庭地址:XXXXXXXXXXXX室;如寄给亲属,应该在地址中写明XX(转)。

6. 拟录取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及时关注档案所在单位是否已及时将档案寄往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能录取,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复查中如发现应当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本人档案不齐全的,将依据《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取消学籍。取消学籍的学生须退回本人以在校生身份已经享受的各项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已发放的各类奖、助学金等。

7.所有全日制学习的新生党员均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请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关注网站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