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仪器平台
材料科学系共享仪器平台人员准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29        浏览次数:1395

为加强材料科学系共享仪器平台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明确共享仪器平台人员的资格要求,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共享仪器平台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材料科学系共享仪器平台开展学习、工作等活动的人。

第二条 准入原则

1 实验室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2 实验课教师和科研教师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仪器设备技术性能,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按要求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风险,掌握意外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3 学生应掌握实验区域内相关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实验的安全风险,接受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制度、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 其他进入实验室活动人员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申请必须获得必要的批准,申请进入实验室并参与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和工作经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

第三条  准入制度

1 凡进入材料科学系共享仪器平台学习和工作的人员需和材料科学系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2 凡进入材料科学系共享仪器平台参与实验活动的人员(包括老师、学生、科研助理等)需参加共享仪器平台组织的安全教育及综合培训,并通过考试。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材料科学系共享仪器平台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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